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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检察“支持起诉+六次调解” 圆特困老人安居梦
时间:2025-05-2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们两兄弟住进了安全的新房子!” 近日,在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大田村,年过七旬特困老人陈某甲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这声朴素的感谢背后,是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两年房屋联建纠纷的暖心故事。

2023年初春,陈某甲、陈某乙两位七旬农村特困老人望着自家摇摇欲坠的土坯房愁眉不展,这栋年久失修的老屋墙体开裂、屋顶漏雨,被鉴定为D级危房。虽然享有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但对于无儿无女、年事已高的他们来说还是无力自建房屋。就在此时,堂弟陈某丙提出联建房屋建议:“盖房子的钱我出,我用一块地换你们宅基地的使用权,新房建成后单独留两间给你们住,大家也好有个照应。”怀着对新生活的期待,两位老人在协议上按下了手印。为了支持陈某丙施工早日搬进新居,老人主动拆除了自家土屋的厨房,以方便运输建材。

然而新屋建成后,双方却因种种原因发生纠纷,两位老人并未搬进新居,陈某甲只能蜗居危房,陈某乙不得不暂住养老院。更令人揪心的是,由于厨房被毁,老人只能在院坝角落用塑料布搭建简易灶台做饭,晴天烟熏火燎,雨天无处藏身,生活的艰难让两位老人陷入了深深的绝望。“检察官同志,这样的家务事你们能管吗?”2024年年底,在当地政府、村社多次调解无果后,走投无路的老人抱着最后一线希望,颤颤巍巍地来到纳溪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老人临时搭建的灶台塑料布千疮百孔,根本无法遮风挡雨,这样的居住条件对年迈老人来说实在太危险了。”承办检察官回忆首次走访时的情景仍心酸不已。经审查,虽然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但检察官深知“一诉了之”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检察官秉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检察室的独特资源,整合多方力量开展诉前调解。检察干警前期实地走访检察官前后六次登门走访,深入了解纠纷根源,梳理争议焦点;走访多个部门,咨询法律法规政策;运用“和解五法”,疏导协商,精准平衡双方利益。办案期间,检察官发现老人情绪低落,还及时联合心理咨询师开展情绪安抚,并携带年货物资上门探望生病老人,用点滴关怀温暖老人心扉。“我们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没有其他补充和更正的了。”

日前,一场长达90分钟的公开听证会,在检察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大代表、属地政府、村社代表等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份调解协议:陈某丙为两位老人提供两间新房永久居住,每人补偿3000元并当场支付,危房由村社监督拆除。前不久,两位老人搬入新居,危房隐患彻底消除,告别了“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困境,让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结案后,检察院又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回访,确保调解协议履行到位。如今,老人不仅住得安心,与堂弟的关系也得到修复,邻里之间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