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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4月12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纳溪区丙灵路社区建安小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以“国家安全·你我共筑”为主题,通过现场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宣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及“五个统筹”等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做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让我们携手同行,共保国家安全,同护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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