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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时间:2022-04-22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纳溪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和法治宣传等形式,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溯源治理,护航生产安全。

  一、送达检察建议,凝聚协作共识

  4月20日,纳溪区检察院与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座谈会。会上,纳溪区检察院向区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介绍建议制发背景及内容,双方对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进行沟通,共同推动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履职、深化协作,维护我区安全生产形势。

  二、深入实地走访,促进溯源治理

  针对安全生产问题,纳溪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飞带队先后走访了泸州顺意皮具有限公司、纳溪火神能源公司等企业,对涉及相关安全生产企业存在销售台账信息不完善、危险化学品分装区域未规范分类等问题,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加强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企业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助力企业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三、多种形式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我院干警深入村组、集市、街道,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向广大村民、商户、摊贩、居民群众宣传讲解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我院特意选择人口较多,且居住人口类型混杂的地点,如结对帮扶的护国镇德红村、包保区域钢材市场入户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当家人”微信群(各村、社区全体居民的微信群)及时转发安全生产科普知识40余条,先后开展安全宣讲“院坝会”10余场次。

  同时,通过单位楼下LED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小视频、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扩大宣传,做到全民重视。

  下一步,纳溪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积极能动履职,加强与各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多维度开展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