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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表彰大会暨春节节前廉政教育会
时间:2021-02-18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纳溪检察工作在“十四五”时期开好头、起好步。2月7日,纳溪区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暨春节节前廉政教育会,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争做“先进典型”,严守“廉洁底线”。

  会议对在2020年度工作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进行了表彰,并号召全体检察干警以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完成各项检察任务,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纳溪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有关要求,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超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的方式提醒全院党员干警带头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发挥示范效应。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飞围绕纳溪检察院班子建设、创先争优、队伍精神面貌等6个方面总结、回顾了上一年度的检察工作及成效,对全体检察干警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同时,李飞代理检察长对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廉洁过节等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落实本院外出报备、请销假等制度规定,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密集性的聚会、聚餐,出入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等。二是要严守纪律红线。紧盯“四风”问题抬头,严禁聚众赌博,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以及公车私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以典型案例为警示,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三是要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全院干警职工要把“安全”二字摆在重要位置,节前要抓好我院安全问题排查、处置,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值班值守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