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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利梅到纳溪检察院调研“质效强化年”建设工作
时间:2020-09-1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9月8日下午,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利梅、市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林知秋一行莅临我院,调研基层院“质效强化年”工作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情况,对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进行宣讲。

  宋利梅主任听取了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亚梅题为《践行初心使命 强化检察质效 推动纳溪检察工作科学高效发展》的工作汇报,对我院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塑造特色品牌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宋利梅主任对我院党组提出了以下几点工作要求:一是要以不能等、不观望、不照搬的态度,根据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切实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二是要紧扣省院“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和市院党组提出的“基层建设年”“质效强化年”目标任务,在现有的工作成绩上加强总结和提炼,努力做优做强基层检察工作。三是要牢固树立“三同步”理念,高度重视重大敏感案、事件的请示上报,全面强化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研判,确保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后,宋利梅主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逻辑缜密、条理清晰、深入浅出的讲解,和我院干警共同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的精神要义。最后,宋利梅主任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从三个方面对如何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了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加快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体干警应自觉强化使命担当,以实际行动响应和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要聚焦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六大重点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泸州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与干部队伍教育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