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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建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站护航绿色产业发展
时间:2017-05-2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纳溪区检察院深入推进“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做强做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立足地区实际,升级平桥检察联络点建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即“凤凰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站”。一是互联互通,因地制宜。该站通过与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联系协商,连接了湿地公园全域设置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检察工作站办公室内即可通过15个监控点位,实时监控全域动态。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站、检察官、联络员工作职责,明确各自工作内容,规范日常工作。工作站人员由派驻基层检察室、民行科以及联系服务村(社)的检察官组成,聘任村两委干部为常设联络员。三是定期检察,全力保障。检察官每周两次到工作站收集联络员整理的信息,通过监控查看、实地巡查、普法宣传等方式,对收集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和筛选,符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立即初查、立案审查或发出《检察建议》,保障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