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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一条条鲜活生命的消逝,一个个家庭的破碎,令人痛心疾首。检察院在此郑重提醒:防溺水,刻不容缓!
危险水域,切勿靠近
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野外水域,看似平静,实则暗藏危机。水底地形复杂,可能存在暗流、漩涡、水草缠绕等危险,一旦陷入,后果不堪设想。孩子们,千万不要因一时好奇或贪图清凉,私自前往这些危险区域游泳、嬉戏。
家长监护,责任重大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暑假期间,务必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时刻掌握孩子的行踪。多与孩子沟通,强调溺水的严重性,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带孩子外出游泳时,要选择有安全保障、有专业救生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
法律护航,共筑防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若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损害,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察院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涉及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格监督,以法律之力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让我们携手共进,增强安全意识,远离危险水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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