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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对性侵害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纳溪区检察院文化中心主任、法治副校长龚国诗为泸天化小学80余名女同学开展预防性侵害安全自护课。
课堂上,检察官结合案例和法律条文,通过提问、举例、游戏互动、角色扮演的方式,从认识隐私部位。性侵害行为的辨别、如何防范性侵害等方面,提升了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教会她们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廓清了“熟人不会伤害我们”、“我们是自愿的,警察为什么抓他”、“性侵害一定是暴力行为”等认识误区。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树立了正确的性价值观,提高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纳溪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的方式让法律走进校园,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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