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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纳爱”办公室主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永忠调研纳爱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
时间:2017-10-2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社工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10月23日下午,泸州市纳溪区“纳爱”办公室主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永忠带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一行,到纳爱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调研。

  座谈会上,首先,由社工事务所负责人就2016年3月至今该所开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作了详细汇报。接着,赵永忠副检察长一行查阅了该事务所近期作的社会调查笔录及报告。随后,赵永忠副检察长组织司法社工及未检干警,再次重温了《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篇章,并结合司法社工前期开展工作中存在不足,突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隐私保护等重点篇章,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

  最后,赵永忠副检察长强调:一是加强学习。采取集中学、重点学、自行学等方式,加强《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二是重视细节。在开展社会调查、担任合适成年人等过程中,要懂得在细节方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注重创新。在开展活动方面对待不同的未成年人可进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在调查工作方面既要学习其他地方好的元素,也要逐步将属于我们自己的元素融入进去。进一步为我区少年司法工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