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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区文旅局严格履职效果好
时间:2017-08-15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纳溪区检察院向该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网络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切实净化文化市场,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近年来,纳溪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与网吧存在密切联系。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纳溪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由该院副检察长赵永忠牵头,立即组织未检科进行调研,全面梳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诱因、行为地、结果地等不同维度中涉及网吧案件。针对梳理中发现的部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未成年人因欠缺网费实施财产性犯罪、网吧内发生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等系列现象,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疏漏等类案问题,该院从熊某某寻衅滋事案、杨某某盗窃案等6大个案入手,及时有理有据向区文游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从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强行政处罚、构建常态监督机制等方面,全面加强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文旅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并及时对检察建议给予了书面回复。一是迅速行动。针对《检察建议》指出问题,连续召开三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就如何进一步抓好该项行政监管作了安排部署,立即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 “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文明上网”专项监督活动。二是建立机制。通过公布“12318”举报电话、聘请文化执法社会监督员,在全区通报上述行政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对一”包保责任制,设置千元奖励,发动社会群众参与以及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建文化执法工作组等措施,积极推动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常态化监管机制。三是严格处罚。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上坝网吧”“时代网吧”“龙哥网吧”“超神使徒网吧”等业主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对一次接纳3名未成年人的“聚客网吧”依法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处罚。

  区文旅局局长桂通平还带领责任部门人员主动到区检察院与未检办案干警座谈交流、详细介绍了整改落实情况。桂通平局长一行认为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以关爱未成年人入手,有理有据地将网络服务营业场所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点到细处,有利于帮助并督促该局发现行政执法监督中的盲区,及时弥补行政执法监督中不足,诚恳接受检察院对他们工作的监督和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