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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被授予四川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时间:2015-12-0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1日,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未检科被省妇女联合会命名为四川省“巾帼文明岗”。

  纳溪区检察院未检科现有检察人员4人,其中3名为女检察官。近年来,这支“娘子军”坚持以“扬法治,助成长”的工作目标,“纳百川,爱无疆”的执法理念,巾帼不让须眉,立足岗位、创新争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先后搭建“检团阳光联络站”、定点志愿帮扶基地、青少年阳光成长“纳爱”基地等未成年人保护平台,成功构建纳溪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监管等关爱工作于一体的“纳爱”全覆盖体系,创新建立独具纳溪特色的“纳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成功帮助7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留守儿童等提供心理关怀90余人次;为全区6万余名未成年人开展同步普法教育及自我保护宣传,切实加大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树立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近年来,该科室先后荣记省检察院集体二等功、市检察院集体三等功,被评选为“维护公平正义——全省群众最信任的检察集体”、“全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未检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