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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06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年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按实际情况填写)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主要包括出访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洽谈促成与本地企业的合作,委托招商、引资引智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数为23.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安排数25万元减少1.25万元,减少了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按实际情况填写)

  2021年本单位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为70.6万元,比2020年72.2万元减少1.6万元,减少了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进一步压缩办案用车经费。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办案部门办案业务用车等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