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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及表格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度我院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相应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数为2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安排数28万元减少1.4万元,减少了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本单位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为办案用执法执勤用车。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为75.95万元,比2018年80万元减少4.05万元,减少了5.1%,主要原因是2018年划转两台执法执勤用车给监察委员会,总车辆减少2台,相应的支出有所减少。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公诉、民行、侦监、未检、控申、案管等业务部门办案。
泸州市纳溪区2019单位(部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
2019年预算(万元) |
合计 |
102.5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6.6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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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5.95 |
(2)公务用车购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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