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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23-03-2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纳溪区情简介


泸州市纳溪区位于四川盆地南部,长江之南,永宁河下游两岸,东连合江县,南接叙永县,西接江安县,北邻泸州市江阳区。东西宽41千米,南北长46千米,辖区面积1150.22平方千米。《永乐大典·泸州志》载:“纳溪县,县名。古之有溪,上控永宁界首,下注泸江,昔诸葛武侯平定云南,蛮夷(少数民族)纳贡而出此溪,因名纳溪,又曰云溪”。

纳溪历史悠久、具有光荣革命传统。1916年震惊中外的护国讨袁战争,主战场就在纳溪。蔡锷将军亲率护国军主力进驻纳溪,在县城至蓝田一带与北洋军展开激战。朱德参加并指挥著名的棉花坡战役。纳溪人民积极参与,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护国战争无私的援助和支持,为护国讨袁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纳溪境内自然风光旖旎秀丽。茫茫竹海、高山平湖、丹霞绝壁交相辉映,古道古碑古刹,宗教民俗文化与生态自然景观珠联璧合,造就了天仙硐、凤凰湖、普照山、鼓楼山、大旺竹海等独具特色的旅游景点。近年来,欢乐派海滩公园、酒镇酒庄、花田酒地、黄龙湖漂流、龙湖水香等旅游项目开展的如火如荼,使纳溪成为了开展休闲养生、生态度假、农业观光体验的最佳目的地。目前全区有7个A级景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4家星级宾馆。

纳溪区享有“中国最美养生休闲旅游名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泸州白酒酒庄文化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十佳乡村振兴示范区”“全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典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特色竹乡”“中国特早茶之乡”“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等美誉。是“四川省旅游强县”“天府旅游名县”“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省双拥模范县(蝉联8连冠)”“四川省大数据融合发展创新区”“全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重建于1978年,几经迁徙,现座落于纳溪区人民西路二段五号。经过历次机构沿革,目前共有5个内设部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7名,实有4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6人,检察辅助人员11人,司法行政人员13人);事业编制实有7人;工勤编制实有5人;聘用人员实有20人;共计实有人数72人。

滚滚长江与悠悠永宁河在四川盆地南缘交汇,孕育了忠诚、廉洁、担当的坚强队伍,检察业务工作连续十余年进入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先后获得各级各类荣誉奖励300余项。建院以来,我们励精图治,提炼出“进取、理性、规范、和谐”的建院理念和“忠诚尽责、百折不挠——护国精神,形端影直、谦抑平和——翠竹精神,众志成城、开拓创新——纤夫精神”的纳溪检察精神,激励纳检人顽强拼搏、锐意进取,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提名奖,“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获“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等多项集体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人才”“全国优秀公诉人”候选人、“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感动四川检察人物十大”“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十佳司法警察”、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