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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督察情况通报(第二期)
时间:2020-07-0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严肃端午节前纪律作风,6月24日下午,由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组织人员,对我院各部门纪律作风、防火安全、警车管理、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了督察,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务督察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检务督察整体情况较好,各部门干警、职工均能自觉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状态良好,未发现早退和无故旷工等情况,警用车辆均按照有关规定封存入库。但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社会评价工作方面。个别干警职工的手机、办公室座机电话还未有效设置来电呼叫转移,在节假日期间可能漏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电话。

  二是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经督查,发现我院警示教育基地、12309服务大厅、检察文化中心和二楼职工宿舍的推拉式玻璃门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隐患。一些楼层缺少相应的防火、灭火设备。

  三是思想学习工作方面。个别部门开展日常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干警的思想重视程度还不高,对本院印发的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还不够透彻。

  四是节日值班值守方面。一楼大厅值班室的值班电话发生故障,无法接听和拨打电话,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表未及时张贴。

  二、整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全院干警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省院、市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的学习培训。

  2、逐一整改,确保实效。办公室要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本院在安全、值班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和硬件设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泄密、安全事故。

  3、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院干警职工要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提升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对手机、座机电话还未有效设置来电呼叫转移的个人,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因技术问题无法设置的,由办公室统一联系技术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