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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开展元旦春节正风肃纪工作
时间:2020-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中共泸州市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肃新”行动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为营造风清正气的节日新风尚,纳溪区检察院开展元旦春节正风肃纪工作。

  一是召开全院大会,深化思想认识。在全院大会上组织全体干警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党中央、省、市、区关于“两节”的相关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矩,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是通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和学习近期中央、省、市、区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干警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抓实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廉洁纪律,恪守廉洁底线。

  三是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一次约谈提醒。就元旦、春节期间应当遵守的纪律规定、本人应当承担的作风建设责任以及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廉洁风险再作进一步进行强调,要求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