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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检察院监察处长张天明到纳溪区检察院作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宣讲
时间:2017-08-3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8月31日,泸州市检察院监察处长张天明到纳溪区院作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宣讲,全院干警职工认真聆听了张处长的授课,并深刻学习领悟了“两个责任”的精神实质和内涵。

  会上,张天明处长从“两个责任”的落实、存在问题、主体责任、创新完善机制等方面,为全院干警详细阐述了“两个责任”的内容。张天明处长指出,十八大以来,政风反腐形成压倒性态势,要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治标在前,从而为治本赢得时间。张处长从五个方面深入浅出的剖析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张处长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深化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越位、不缺位,践行一岗双责,并提出六点工作要求。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形成强化自身监管的合力;二是实行责任制,明确职责、权限;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强化民主测评;四是建立谈话制度,对于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谈话;五是建立约谈制度,实时约谈;六是完善责任考核,并以此作为考评依据。纳溪区检察院积极贯彻执行“两个责任”要求,结合当前“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工作,积极深入学习,把握规律采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三个从严”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