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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纳溪区纪委 泸州市纳溪区监委 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01-15  作者:  新闻来源:廉洁云溪 【字号: |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纪律震慑,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是:

  1.纳溪区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8年,周科在担任纳溪区交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1.12万元,烟酒礼品折合价值0.48万元。周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1月,周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纳溪区卫计局驾驶员李洋违规停放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3月,李洋驾驶区卫计局执法车辆到自家附近洗车场清洗后,未按照公车管理规定进行停放,而是将车辆违规摆放在洗车场附近小区过夜,给小区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并被拍照上传至互联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区卫计局对李洋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安全奖金。

  3.纳溪区交通局工作员邹华强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6年8月,邹华强在参与工程项目验收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现金共计500元。2018年9月,邹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现金予以收缴。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年初,区委区政府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党风民风向上向善。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未根治,违规使用公车、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及时将廉洁过节“七个严禁”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要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督重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围绕关键环节、关键点位,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力度,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全面营造清清爽爽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