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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强力构建“3621”惩防体系 确保检察权廉洁运行
时间:2017-10-1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6年10月以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为契机,从预防、监督、惩处、防控等四个环节入手,采取强化三项内容、运行六项制度、落实二项措施、建立一套机制的“3621”工作法,积极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权廉洁运行。

  一、强化三项预防重点,着力夯实自律基础。一是廉洁预警吹响集结信号。坚持“会前教育”制度,每逢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大会及支部会议之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已成为纳溪区院一项必要议程;坚持“约谈提醒”制度,做到干警提拔、岗位调整、新进人员、苗头问题、常规约谈“五必谈”;实行“风险提醒卡”制度,根据干警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制定风险点,把共性风险点和个性风险点相结合,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今年已向干警发放“风险提醒卡”共80余份。二是“家属助廉”筑牢后方防线。邀请干警、职工家属共同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暨家属开放日主题活动,并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属助廉承诺书》60余份。三是“科技强纪”搭建宣传阵地。依托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和“智慧纳检”办公APP,宣传播放廉政短片,利用检察内网、互联网、《纳检文萃》电子版等发布廉洁建设方面宣传报道,增强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运行六项监督制度,注重惩防体系实效。一是实行“内部廉政监督员”制度,在机关内部聘任5名廉政监督员,制定《内设廉政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二是深化“检务督察”制度,制定《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和办案安全的督察,2016年至今该院先后对法律文书规范化、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制作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等方面开展19次专项督察,并为公务用车配备GPS定位系统,通过常态化、不定期开展整治“慵懒散疲推软”等机关病的监督检查,严防“慵懒散”不良风气反弹。三是开展“八小时外”纪律作风监督制度。四是实施“两会”代表监督制度,并依托“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长接待日”等,进一步充实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五是实行“3+N”全覆盖制度,创建“3+N”全覆盖体系,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服务到群众。六是落实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成立由院纪检监察机构、案件管理中心、控申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案件回访小组,负责对本院办理的自侦案件,做出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并投诉办案部门的案件等进行回访。

  三、完善两项惩处防控措施,突显威慑效应以儆效尤。一是创新“三系三卡”措施,搭建三大体系。搭建“风险防控”体系,以发放“风险提醒卡”的方式细化防控措施,让适时的提醒成为党内政治空气的清洁剂;搭建“苗头警示”体系,以谈话函询、警示教育等方式,通过发放“苗头警示卡”使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改正;搭建“违纪纠错”体系,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检讨等方式,通过发放“违纪纠错卡”,解决干警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轻微违纪事件,防止干警走向犯罪深渊。二是建立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坚持有责必究,追究必果,实行“上追两级”层层追究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主动担当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建立一个完整防控机制,从源头防控廉洁风险。完善长效防控制度建设,夯实管人治事基础。该院在坚持严厉问责的同时,更加重视责任倒查、反思现行制度运行的科学性、合理性。通过查处的违纪案例,倒逼追责,逐一清理现行制度的“缺口”、监管的薄弱环节,分析违纪事件发现的原因,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责成相关内设部门建章立制。2016年以来,该院共修订完善检务督查、请销假制度、探亲假、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4项,根据情势变化废止机关管理制度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