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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整治“微腐败”,提升群众满意度
时间:2017-09-0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同度和满意度。近期,纳溪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教育、宣传、自查、惩处等有力举措,重拳出击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好治理“微腐败”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是常打“预防针”。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是“治微”工作的前提,纳溪区检察院自开展“治微”专项工作以来,先后召开全院大会、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共5次,通过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基层干警的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做到严守纪律红线、坚守政治底线。同时,纳溪区检察院注重营造廉洁氛围,采取内外联动的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对内发挥电子屏幕、易拉宝、信息公告栏、廉政短信提醒、张贴宣传标语等载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外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起来,深入联系村(社)开展宣传1000余人次,展开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攻势, 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打好“治微”工作“预防针”,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了良好的开端。

  二是常念“紧箍咒”。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是“治微”工作的根本,纳溪区检察院以自查为措施,以整改为目的,重点解决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执法办案重点部门重要环节中的违规违法办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等。迄今,该院组织干警开展自查自纠60余人次,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10余项。通过压实主体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逐项落实,果断把检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已达到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为民务实的能力,努力和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感。

  三是用好“放大镜”。收集线索反映,了解民情民意是“治微”工作的基础,纳溪区检察院在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线索收集机制的基础上,创新设立“流动检察室”、远程无线视频接访等载体,健全群众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方式方法。用好群众监督这面“放大镜”,确保广大群众积极有效地参与“治微”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让干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接受阳光暴晒。同时组织干警开展“入户听诉”活动,深入基层、走访村社,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0余条。

  四是狠下“真功夫”。精准聚焦问题,严厉问责处置是“治微”工作的保障。纳溪区检察院在自查自纠、线索收集的基础上建立“微腐败”问题台账,对问题线索实施分级管理,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作风不实等八类问题线索进行收集,由政治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控申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微杜渐、促进规范”的监管模式。坚持一案双查,严格用纪律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力量下沉,下狠“真功夫”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让干警感受到责任的压力和纪律的刚性,切实遏制检察机关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