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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召开新任岗位干警廉政约谈会
时间:2017-07-2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扣“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约谈的提醒和警示作用,增强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近日,纳溪区检察院开展新任岗位干警廉政谈话活动,对该院15名新提拔、调整岗位的干警进行了一次集体约谈。

  会上,院纪检组先向这15名新提拔、调整岗位的干警发放了“风险提醒卡”,并对他们提出八点具体要求:一要讲政治,顾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在新的岗位上,努力作出新的贡献,实现新的作为;二要敢担当,善作为,要全面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要保持想干事,愿干事,敢担当的精神状态。同时,要善于作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勤政肯吃苦,作贡献的模范;三讲认真,重细节,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加强业务精细化水准,提高公文、法律文书等规范性、严谨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四要讲规矩,守纪律,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中途不溜岗、遇事先请假,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五要注重言行,严守执法办案纪律,不任意打探案情,不随意泄露案情,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要求,自觉净化“三圈”;六要守廉洁,做表率,要严格自律,坚决要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检,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坚决杜绝违反党纪、检纪行为的发生,以身作则,作廉洁自律的模范;七是要尽职尽责,抓廉政,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和自己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八要讲德行,重品行,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宗旨意识和思想道德情操,做会感恩知荣辱的模范,做讲团结,促和谐的模范。

  今年以来,纳溪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三个在前”制度,始终将“约谈提醒在前”作为教育、保护检察干警的重要措施来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为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