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各内设机构:
按照中共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十七届第九十次会议决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牟茂春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党组成员林知秋分管第三检察部,其他班子成员分工不变。李飞同志与牟茂春同志互为AB岗;赵静娟同志与林知秋同志互为AB岗;段利同志与周超银同志互为AB岗。
特此通知。
版权所有: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830-4283061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西路二段五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