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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文明祭祀倡议书
时间:2022-04-02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全体干警职工:

  清明将至,为弘扬传统节日文化,缅怀先烈,追思故人,培育文明祭扫新风,筑牢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安全底线。在此,特向全体干警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提倡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等生态环保方式寄托哀思,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环保祭扫。城市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希望大家树立环保意识,低碳出行、绿色祭扫,并自觉做好疫情防护,错峰出行,安全有序,低碳祭扫。

  三、安全祭扫。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吸烟、焚香点烛、上坟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

  四、网上祭扫。鼓励通过中华英烈网、四川英烈纪念堂、泸州市烈士陵园官网开展网上祭扫。

  五、模范带头。全体干警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并互相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的祭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