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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牟茂春等4名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2-02-07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各内设部门:

  按照中共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十七届第五次会议决定,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牟茂春同志协助李飞检察长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党组成员赵静娟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党组成员段利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涛同志分管办公室、政治部工作。李飞同志与牟茂春同志互为AB岗;赵静娟同志与段利同志互为AB岗;周超银同志与蔡涛同志互为AB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