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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高检院《关于组织听取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温馨提示》的通知
时间:2020-11-25  作者:  新闻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各市(州)检察院、成铁分院:

  现将高检院《关于组织听取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温馨提示》转发你们,请各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管院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业务讲座顺利进行。

  此次讲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授课,时间为11月27日(周五)上午10:00,此次授课要求市、县级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院领导和全体人员参加;其他部门人员自愿参加。请各院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为确保培训安全,讲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各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讲座结束后,请各市级院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于11月30日上午12:00之前报省院干部二处王晓芳邮箱,省院将按高检院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并视情通报。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组织听取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的温馨提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官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根据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安排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开展问题答疑课的要求,定于11月27日上午开展“当前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问题与对策”专题讲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讲座安排

  时间:11月27日(周五)上午10:00

  授课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 侯亚辉

  主题:当前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内容提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阐明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能定位,分析相关罪名的主要特点,针对当前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讲座形式

  讲座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行视频直播。

  三、参训范围

  各省、市、县级院和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院领导和全体人员;其他部门人员自愿参加。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准备。各级院要提前做好各分会场视频调试、检查和保障工作,保证视频培训讲座按时高质进行。

  (二)合理安排工作。各级院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认真组织好本级机关检察人员听课,上级院要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监督,确保听课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从严落实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合理布置会场,确保培训安全。各地根据本地防疫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四)按时组织参训。各级分会场参会人员请于11月27日上午9:45前入场完毕,参会人员着便装。

  (五)及时上报情况。请各省级院政治部在讲座结束后,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报高检院政治部,电子版发至内网邮箱(zzb_jypxc@gj.pro)。

  

  附件:调查问卷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