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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区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0-05-09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区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2020年区直机关特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15日(3天)。

  地点:区委党校一宣讲厅。

  二、培训对象

  谭国平、涂友才、杨涛、汪锐

  三、学习内容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党史、党风廉政知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等。

  四、培训要求

  1.参训对象必须按要求全部参训,于2020年5月13日上午8:30在区委党校一宣讲厅报到,培训从9:00正式开始。

  2.所有参训人员入学后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须经所在单位书面证明(盖章),并由区直机关工委批准后方可请假。

  3.所有参训人员需结合工作、培训内容,认真撰写培训心得体会,并于5月15日考试时,与考卷一并上交。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参培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一次性口罩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