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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守护】网络直播新风潮,知法懂法不可少
时间:2022-09-29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网络直播越来越多占据了群众的娱乐生活,伴随其带来的一系列新经济问题逐渐显现,直播的规范化也成为了群众关切的重要问题。

  纳溪区检察院“纳心”检察服务团队参与了纳溪区委统战部、纳溪区工商联组织开展的针对新经济网络人士的“送法进园区”活动。会议在纳溪科技企业孵化器举行,邀请了纳溪区“农村四哥”“乡村明二哥”等网络直播红人和四川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癫狂集团有限公司等新经济企业代表约31人参加。市工商联副主席廖泳清、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王云旭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纳心”检察服务团队干警向参会主播、新经济企业代表发放了服务民营经济宣传资料和收集汇编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选编》,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治指南。

  区检察院园区检察室主任通过讲法条、举例子、答疑解惑等形式,向参会的网络主播们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的职能,并对网络经济涉及的法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帮助他们了解如何依法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护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

  网络经济行稳致远,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此次讲座为纳溪区网络主播和新经济企业代表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推动建立诚实守信、风清气朗的直播生态,维护纳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解释

 

新经济:

  2016年3月份,“新经济”一词正式写入国家政府工作报告。新经济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引领和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根本保障,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等为主要内容,代表时代先进生产力的一种新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形态。新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不完全是一种技术现象,而是一种由技术到经济的演进范式、虚拟经济到实体经济的生成连接、资本与技术深度粘合、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的经济形态。

网络人士:

  泛指在互联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可界定为:以信息技术为技术,以互联网为平台,从事经营管理、生产传播、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活动,具有舆论传播能力、内容生产能力、社会动员能力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