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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传周|纳溪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
时间:2020-06-1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自6月8日起开启了为期一周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活动前期,纳溪区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彭仲芳、市政协委员王翔、人民监督员陈富强,区公安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了本次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此次活动提前预热。活动当天,在纳溪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枫、副检察长牟茂春的陪同下,受邀人员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业务功能、接访流程等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座谈会上,纳溪院副检察长牟茂春从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公开听证情况、开展专项活动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等方面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向全社会庄严承诺检察机关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根据最高检指示,纳溪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这一民心工程,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探索“1123”工作法,多措并举推动检察环节群众信访工作。优化人员配置,整合工作力量,组建专门的办信工作组。坚持随时跟查、定期检查,建立群众来信专门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对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自查。建立健全来信办理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扎实推进诉访分离。

  参会人员纷纷对纳溪区院牵头开展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了肯定,也对后续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6月10日,纳溪区院干警8人深入纳溪区大渡口镇,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咨询6人次,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了解以及检察工作的了解。

  检察开放日和宣传活动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下一步纳溪区检察院将继续丰富形式内容,通过检察长接待、公开听证等形式,真正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说透彻、入民心,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做好用好网上信访系统2.0;持续加大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