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基层院建设
基层院建设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
时间:2024-01-09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通过行使职权,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庆祝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的到来,增强司法警察的职业感和归属感。1月9日上午,纳溪区人民检察举行系列庆祝活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牟茂春参加。

在重温入警誓词仪式上,全体司法警察及警务辅助人员身着统一制服,面向警旗,右手举拳,以庄重饱满的精神状态,铿锵有力的声声誓言诠释了司法警察的坚定信念,激发了全体司法警察的爱党、爱国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警察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宣誓仪式结束后,举行司法警察座谈会。由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法警大队教导员周超银在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司法警察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住诱惑,坚决守住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底线。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牟茂春对司法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勉励全体司法警察牢记职责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并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不断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积极服务检察办案。把司法警察工作贯穿检察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服务办案保障安全的职能作用。三是切实保障办案办公安全。严格落实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和保障办案安全制度,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的要求,在工作中继续保持昂扬斗志,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强化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