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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纳溪区检察院组织“清溪”公益检察团队走进护国镇大雄村,通过“院坝会”的形式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清溪”公益检察团队干警向因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属地政府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结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向当地群众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检察机关相关职能职责,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营造群众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自区农业农村局的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还现场向群众普及农药、化肥使用安全、禁限用农药名录、购买农资相关注意事项等农业种植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下一步,“清溪”公益检察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协调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凝聚保护农产品安全合力,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流入市场的第一道“防线”,守护好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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