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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调研指导纳溪区检察院工作
时间:2023-02-08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月8日,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发扬等一行领导到纳溪区检察院看望慰问干警职工,调研指导检察工作。纳溪区检察院班子成员、专委及中层干部参加调研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纳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围绕抓实目标绩效考核、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打造优秀品牌团队、关心关爱干警等方面详细汇报了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分析、盘点检察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计划。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检察办案、队伍建设、创优争先、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刘孝勇检察长对纳溪区检察院工作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促进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站在更高的站位上续写纳溪检察新辉煌。要树立“不争一流不罢休”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扬纳溪区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战斗力、凝聚力,立足自身技术、人才、制度等方面优势,以更高要求和标准打造具有纳溪特色的检察品牌和优秀办案团队,用心培育“纳爱·家援体系”子品牌,为泸州检察工作创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是持续彰显“三化”建设成果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纳溪区院作为第一个召开“三化”建设现场会的基层院,要进一步树立强基导向,突出信息化建设总牵引作用,推动机关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队伍素能和纪律作风、一流的机关管理水平、一流的硬件设施和保障”的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三是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提升队伍素能。纳溪区院领导班子要发挥“领头羊”作用,在队伍建设上舍得下心血、下实功,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多形式、多载体、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提升干警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检察业务水平,为检察干警能够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突破“能力瓶颈”、克服“本领恐慌”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检察机关在办案理念、办案效能、办案效果等方面实现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