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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纳溪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区检察院召开
时间:2022-10-21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0月21日,纳溪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区检察院召开。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春,纳溪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出席会议,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纳溪区13个镇(街)、20余家行政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主持。

  会上,纳溪区检察院详细介绍了行政检察职能以及该院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并从案件受理范围、线索来源、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联合发文的《关于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

  纳溪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强调,纳溪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纳溪区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行刑衔接、行政争议化解等机制,进一步畅通渠道,健全沟通会商、数据共享、普法联动等措施,以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助力纳溪区法治建设。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春强调,此次会议的召开,有利于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为促进依法行政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纳溪区检察院要以行政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与支持并重,把案件办好办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切实做到依法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纳溪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联合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13家单位会签《关于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日常案件通报、工作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在区应急局、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综合执法局等4家单位挂牌设立行政检察工作站,采取检察官“定期坐班+轮值走访”的方式,优化监督思路,变“等案上门”为“上门服务”。

  下一步,纳溪区检察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履职、回应民生”的工作思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协作,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力度,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高效履职,为纳溪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