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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做好“四道加法”,落实“四项举措”,多维度稳固基层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时间:2021-09-29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脉络,以脚踏实地的“定力”、谋在新处的“活力“和干在实处的“魄力”,做好“四道加法”,落实“四项举措”,多维度推动基层院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荣获“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优秀儿童之家”“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者”等省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27项。

  一、做好“目标导向+三化引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以打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队伍素能和纪律作风、一流的机关管理水平、一流的硬件设施保障为目标,全力推进机关管理“三化”建设。抓实规范化建设。以制度促规范、严管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集全院智慧修订完善检察事务管理、案件流程监控、纪律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制度办法50项。抓牢精细化建设。定期维护办公大楼内外设施,每周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确保机关干净整洁、环境怡人;在办公楼及办案区域启用全方位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系统、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等智能产品,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精细化管理软实力。抓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公诉,建成远程三方庭审系统,整合5项远程辅助办案功能,大幅降低司法成本;研发法律监督信息平台,主动融入纳溪区“智慧城市”建设,对接全区25家单位80余套系统,实时掌握400余万条数据,为法律监督提供硬核智能辅助。

  二、做好“责任导向+司法为民”,持续彰显检察担当。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依法战疫中让群众“安心”。面对严峻的新冠疫情防控态势,坚持检察工作不停歇,疫情防控攻坚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审查起诉案件40件,提起公诉案件34件,及时筑牢联防联控的“法治防线”。在保护公益中让群众“暖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办理泸州“香佰里”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一案为切入点,运用检察建议督促食药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20余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4件,罚款22万余元。

  三、做好“问题导向+基层治理”,用心服务人民群众。紧扣纳溪区农村人口基数大、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增多等实际,构建社会基层治理“全覆盖”体系,运用“定点+巡回”模式,让检察工作以“动词”形态覆盖全区各个角落。聚焦体系建设,优化基层治理工作。建成以2个派驻检察室、4个特色工作站、2个“互联网+”平台、1个“流动检察室”为核心的服务治理体系,在全区13个镇(街)70余个村(社)开展法律服务,监管20余个行政村惠农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使3000余名基层干部和群众受到法治教育。立足职能职责,重点服务民企发展。创新开展以问需、问难、问效、涉企风险评估为内容的“三问一评”工作法,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截至目前与25家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制定《院领导走访民营企业实施方案》,常态化问难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检企关系。合理宣传引导,架起检民沟通桥梁。依托流动检察车巡回开展普法宣传,针对群众关注的民间纠纷、环境污染、小区物业等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凸显社会治理效果,2017年来推动刑事和解26件30人。

  四、做好“筑魂强基+队伍赋能”,打造过硬检察铁军。扎实做好筑牢政治忠诚和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两大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检察铁军。以思想政治建设为X轴,确保队伍忠诚可靠。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深化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机制,以建设4个特色党支部为着力点,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武装头脑、指引行动的常修课、必修课。以队伍素能建设为Y轴,不断突破能力瓶颈。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创新开展业务素能提升培训课堂,进一步落实“1+N”传帮带责任机制;选派各条线业务骨干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轮训,切实解决队伍本领恐慌。以纪律作风建设为Z轴,全力提升廉洁自律。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完善《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等制度办法14项;深入实施以预防、监督、惩处、防控为主要内容的“3621”惩防体系,筑牢自律预警、全程监控、及时处置“三道防线”,近年来未出现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