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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党史教育“四个时期”专题学习会
时间:2021-06-2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6月23日,纳溪区检察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会,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的四个历史时期,集中进行交流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主持,班子成员、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委第一巡回指导组副组长杨兴博、成员马娟到会指导学习。

  会议学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四个时期的相关论述。部分与会同志围绕学习“四个时期”历史分别作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强调,全体党员干警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以更高标准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要突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核心任务,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体要求,持续深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用新的眼光审视,用新的思维谋划,用新的举措推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提供优质法治产品,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绿色产业基地,秀美人文纳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