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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检察院开展“庭审进校园 禁毒护成长”活动
时间:2021-06-10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普及禁毒知识,加大对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力度,6月10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纳溪区检察院在江南职业中学组织开展“庭审进校园 禁毒护成长”普法宣传活动,对冯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江南职业中学1000余名师生在现场旁听庭审。

  被告人冯某某系吸毒人员。某日,冯某某在泸州市江阳区城南大道公交车站的公路中间隔离带处以700元的价格出售1包麻古、1包冰毒给吸毒人员周某某,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而后从冯某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内搜出19包麻古、15包冰毒,经称量共计28.76克,冯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冯某某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并从中牟利,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刑事处罚。

  在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冯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违法所得7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针对毒品的危害、法律法规中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惩处进行宣讲,同时通过展示仿真毒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现场教授青少年如何预防、远离毒品。活动中,共发放禁毒手册500余份,进一步巩固学生拒毒防毒“免疫力”。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对于毒品危害性有了更深的法律认识和思想认识,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仅自己要远离毒品,也要向身边的人宣传禁毒知识,让大家都珍爱生命,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禁毒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