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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业务能力建设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纳溪区检察院开展业务素能提升专项培训活动
时间:2021-01-18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张军检察长“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今年以来,纳溪区检察院开展业务素能提升专项培训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建立完善培训体系

  纳溪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并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一是强化保障,确保高效推进。成立以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飞为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的业务素能提升专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活动的科学谋划、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确保活动高效推进实施。二是明确分工,确保责任落实。由第三检察部牵头制定《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业务素能提升培训的方案》,设置联络办公室,做好授课课程、授课人员、授课时间等会前安排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会务、政治部负责考勤等保障工作,做到培训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保障”。

  二、形式新颖,不断补足队伍业务短板

  纳溪区检察院对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的短板弱项,注重定向发力,以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精心组织开展此次培训活动。一是针对性强,创新授课方式。此次培训活动针对我院青年干警多、监督理念滞后、业务水平不高、理论与业务“脱钩”等问题,采取以院领导、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等业务骨干上讲台“常态化”,邀请上级院领导以及相关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动态化”的方式,创新授课方式,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确保培训实效。二是内容丰富,补足知识软肋。此次培训活动的课程涵盖《刑法》《民法典》《刑诉法》、指导性案例及新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职责等检察业务相关内容,知识面广、内容丰富,进一步补强队伍知识软肋。三是参训广泛,确保整体提升。培训活动的参训人员涵盖在编在职干警、事业人员、一、二、三部临聘书记员,做到检察业务部门人员应训尽训,确保检察队伍业务素能整体提升。

  三、形成机制,确保专项培训取得实效

  为保障培训质效,摒弃“一暴十寒”的培训方式,纳溪区检察院将此次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化、固定化的活动。一是形成机制,确保培训质效。建立长效培训机制,除与上级机关会议、培训有冲突等特殊情况外,规定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培训时间,以每次培训两节课、每节课四十五分钟至一个小时为授课原则,实施培训活动的时间至少为一年以上,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立足长远,形成学习风尚。纳溪区检察院将以争创“四个一流”目标为引领,依托此次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综合素能,培养检察人员形成边学边干的学习风尚,在全院营造崇学善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