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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刘孝勇到纳溪区院调研检察工作
时间:2020-12-03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3日,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刘孝勇一行到纳溪院调研指导检察工作,纳溪区委书记谭荣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飞等陪同调研。

  刘孝勇一行先后实地参观了检察文化中心、院史陈列室、“纳爱”基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流动检察室(车)、办案功能区等地,详细了解纳溪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辅助办案平台、法律监督信息平台及云视讯等信息化建设情况。

  座谈会上,代理检察长李飞详细介绍纳溪区院人员编制、人员待遇、经费保障及办公用房、车辆保障等情况。

  刘孝勇充分肯定纳溪区院“纳爱”工作成效、检察工作取得成绩荣誉等。同时对纳溪区院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坚持开拓创新,积极谋划工作,进一步擦亮“纳爱”品牌,强化品牌效应,纵深推进“纳爱”发展。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延伸合作机制等措施,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打造,持续做好做优做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要加紧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管理、无纸化办公步伐,深化公益诉讼辅助办案平台、法律监督信息平台运用成效,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和灵敏度,加强对外协调、合作,打破政法系统信息壁垒,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公信力;要充分运用科技强检手段,及时普及自动化办公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进一步规范办公办案,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二是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氛围,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办公办案条件,对现有办公办案设施提档升级,要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优秀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建立完善业绩考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秉持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做到“下基层”“摸底清”,深入群众,担起使命责任,做好实干苦干巧干的表率;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各项党规党纪,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