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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助力未成年人“远离烟酒”
时间:2020-07-24  作者:  新闻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46户烟酒经营零售点进行摸排走访和调查,发现普遍存在未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问题,甚至当场发现有部分零售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的违法行为。

  针对烟酒零售乱象,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向区市场监督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全面清理经营者未设置标识的情况,督促烟酒零售点依法设立禁售标志;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烟酒保护问题的监管力度,形成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