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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上的检察蓝——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时间:2017-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纳溪区检察院 邓尧

  他执着于心中的“检察蓝”,32年如一日坚守检察工作,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倾心服务群众,为川西高原的人民燃尽了自己的生命,被群众亲切地誉为“高原燃灯者”。

  他用生命诠释“对党忠诚”

  苏知斌用自己的生命告诉我们广大检察干警,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他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思想上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牢固树立担当意识,负起应尽之责,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正想干事、干成事,真心实意地为人民造福。

  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要着力解决个别检察人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问题;在司法改革过程中责任担当不强,稳思想、稳队伍的措施不够坚强有力,落实司法改革有关部署不够到位等问题。

  他用行动践行“服务人民”

  “群众遇到困难来找我们的时候,一定要换位思考,想想如果我们站在他们的位置上该怎么办,这时候你就一定会尽心尽力帮他们去办事。” 苏知斌同志心里装着百姓,从不以怒生威、以官压人,而是春风化雨以诚待人、晓之以理以情动人、处处为别人着想以心交人。

  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要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措施不够有力,执行不够到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执法司法不文明、不严格、不规范,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他用严格规范实现“执法公正”

  对工作,苏知斌始终坚持“严”字当头。2010年6月苏知斌因疲劳而昏倒,当他从抢救室出来时说的第一句话是“法律文书要规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他的口头禅;九龙县的干警们记得他的叮嘱:“一件错案,只占检察院全年案件的几个百分点,对于当事人却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和一生的命运转折”。1989年以来,苏知斌独自和参与办理的4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追诉漏罪漏犯10余件,纠正案件定性不准20余件。

  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要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不规范、不到位、不深入等问题;下功夫解决存在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限制律师执业权利、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要求不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等司法不规范问题。

  他带头做好“纪律严明”的表率

  当地流传,苏知斌“这个检察长,三刀砍不进”,给他送烟吧,他不抽烟,给他送酒吧,他不喝酒,给他送钱吧,害怕反过来被他收拾,简直拿他没办法。这样的“三刀砍不进”把所有案件办成了铁案,让违纪违法份子头痛不已,却获得了老百姓竞相称赞,深刻反映出苏知斌高尚的品德和人格。

  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要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的建设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制止纠正,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少数检察人员以案谋私、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生活圈、朋友圈不纯净等问题。

  我们要学习苏知斌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严于自律、廉洁奉公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兢兢业业、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生轻于鸿毛、死重于泰山的崇高品质。我们要以苏知斌同志为标杆,找出差距,拿出措施,从每一件日常工作做起,真心实意地为人民造福,做一名被人民群众认可的好干部。